4日下午,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通报“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”事情:偷瓜者构成违背治安管理的偷盗行为,行政拘留3日;相关民警被中止职务;瓜农不担责。
事情回忆
8月2日晚,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@安全淇县 发布通报称,宋某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,摘了八九个西瓜,价值二十余元。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脱离时,庞某追逐中拉拽电动车把,致使三人一同跌倒。耿某双膝盖擦伤,电动车车把摔坏。
民警处警后进行了问询,因西瓜价值小,情节明显细微,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判教育。一同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,即进行了现场调停,庞某补偿宋某300元钱。
后在民警耐性教育训诫下,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过错在先,自动退还了之前补偿的300元,两边达成谅解。
8月3日晚,@安全鹤壁 发布情况通报,针对大众重视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同偷盗西瓜的警情,鹤壁市公安局已发动法律监督程序,查询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。
8月4日下午,@安全鹤壁 通报了该事情最新进展。